福贡县论坛

首页 » 问答 » 介绍 » 以案说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福贡法院
TUhjnbcbe - 2025/4/14 0:42:00
雷安萍出诊时间 https://disease.39.net/bjzkbdfyy/250401/e6vcyyz.html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12月2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自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情简介

被告人小某某住福贡县上帕镇润福社区某栋9层楼,某日,小某某醉酒回家过程中,将楼道内的2个消防灭火器和1个装灭火器铁箱先后从其阳台向楼下人行道和环城公路扔出,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重妨害公共管理秩序。近日,被福贡县人民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一千元的刑罚。这是福贡法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首例判处高空抛物罪的案件。

法条引申

别看高空抛物罪量刑不高,那是因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若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具体案件具体情节,有可能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法规定。

告诫提醒

十八大以来,福贡县党委政府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采取异地搬迁、危房改造等一系列措施,高楼林立,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巨大的改观。但随着人口居住的集中,一些人安全意识淡薄,因家庭矛盾、撒酒疯等发泄不满情绪向外抛物的行为也随之出现,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群众头顶安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提升群众满意度安全感,福贡县人民法院将坚决打击、依法严惩高空抛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原标题:《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福贡法院审结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1
查看完整版本: 以案说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福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