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脱贫攻坚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上帕镇木古甲公路(国门中学大门口至维独桥桥头路段)路段上违反规定停放任何车辆(包括大小车辆、拖拉机、电瓶车、二三轮摩托车、二三轮自行车)。
二、严禁占用公路摆摊设点、打牌、下棋和堆放建筑材料等其它杂物。
三、上帕镇木古甲公路(国门中学大门口至维独桥桥头)路段,从3月12日至4月30日止,早上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禁止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四、上帕镇木古甲公路(国门中学大门口至维独桥桥头)路段,从3月12日至8月30日止,早上8时至下午20时,禁止货车(包括拖拉机、低速汽车)通行。
五、若违反以上规定,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相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
本公告自年3月12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贡县人民*府
年3月8日
往期回顾
福贡县公安局上帕边境派出所查获9名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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