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芪胶囊是不是治白癜风的药物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印发关于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具体*策解释说明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具体*策解释说明》已经区*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
年11月29日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
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具体*策解释说明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特就相关具体*策作如下解释说明。
1.对获得国家、省“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2.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老字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3.淘汰落后的产能项目,按从高原则给予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净值的40%奖励(以企业前三年上缴税收的平均额为限)或该企业前三年上缴税收平均额70%奖励;对再投资转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项目投产后三年地方财*贡献部分给予50%奖励。
4.对制造业在富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分档定额奖励;对首次达到亿元、10亿元以上企业分别授予“杰出贡献企业”和“突出贡献企业”称号。
5.对年营收超过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连续三年实缴税收增速保持10%(含)以上的,当年增长超10%以上部分形成的区财*贡献部分,给予全部奖励。
6.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企业分别给予万元、万元奖励(含省市奖励)。
7.对认定为市“雏鹰计划”培育工程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含杭州市奖励);对高新潜力培育企业当年形成的区财*贡献增长超10%(含)部分给予50%奖励。
8.对首次上规的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规后连续三年在规企业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9.对“个转企”后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
10.对列入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和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给予全额配套。
11.对单个新建(技改)工业项目投资额(设备、软件)在万元(含)以上的,实施分类分档支持,其中攻坚突破的五大百亿产业和五大十亿产业项目或高新潜力企业实施的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的8%、最高0万元补助;其他产业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的3%、最高万元补助。
12.对单个节能项目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节能率达到5%以上,按国内先进项目、省内先进项目、一般性项目,分别按设备投资额的10%、8%、6%予以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13.对获得国家、省、市*府质量奖(提名奖)的,按杭州市*策全额兑现;对获得区级*府质量奖的,给予30万元奖励。
14.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途径)的,给予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每增加一个认证单元再奖励10万元。
15.对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等区域性品牌的,奖励15万元;对获得省级商标品牌基地、品牌指导站、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16.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包括“浙江制造”标准)研制项目的第一起草单位(第一起草单位为研究院所的,视为第一起草单位),完成一个标准研制项目,分别给予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参与产品标准研制的单位,分别给予减半奖励。对列入国家、省、市、区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单位,考核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项目主体单位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
17.对省级认定的国内、省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分别给予万元、万元奖励(含省市奖励)。
18.对首次获得“浙江制造”国际互认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每增加一个认证单元再奖励10万元。
19.对提交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含杭州市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市高企”、“国高企”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奖励(含杭州市奖励)。对新引进的“国高企”给予50万元奖励。
20.鼓励企业应用创新券购买服务,企业全年使用创新券总额低于1万元可全额补助,超过1万元部分补助50%,累计最高5万元,“国高企”、市“雏鹰计划”企业(含“市高企”)、高新潜力培育企业累计最高20万元。
21.优化完善研发经费补助*策,建立科技创新有效投入持续增长机制。高新潜力企业给予研发投入额10%、最高万元补助,其他企业给予研发投入额5%、最高万元补助。
22.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补助,参照杭州市*策执行。
23.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科技项目扶持力度,按照A、B类项目,分别给予研发投入的30%、20%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24.产学研合作项目产业化后,按企业实际支付高校院所技术交易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25.对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并通过鉴定,获得省级科技成果登记或获得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证书,在我区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每项5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
26.对当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或技术发明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27.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或服务型制造公共平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28.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万元、50万元、15万元奖励。
29.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省、市*策给予配套。
30.支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带人才、带项目、带团队在我区建立创新创业研究院、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等,开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服务,以基本运营费、房租补助和绩效考核奖励相结合的方式给予补助。
31.对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
32.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专利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33.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省级专利金奖、优秀奖,且已在我区实现产业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和30万元、10万元奖励。
34.对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获得的银行贷款,给予银行基准利率的实际利息额的50%补助,贴息期限为1年,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
35.对开展专利维权、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的企业,按其获得省、市资助金额进行1:1配套,专利维权企业同一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其实际支付费用。
36.完善在富金融机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银行对制造业企业信贷规模的考核比重,将中长期贷款规模纳入考核内容,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37.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按照不超过总用地面积7%、总建筑面积15%的标准建设职工租赁房(含行*办公室和生活服务设施)。
38.按照“1个省市联动基金,X个区级产业基金”,建立“1+X”*府产业基金体系。积极争取上级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在我区落地,组建科技投资引导基金、孵化园区产业引导基金、富春湾新城创业创新产业基金、农创客农业综合开发基金、文创产业引导基金等多个区级产业基金,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基金规模扩大至15亿元左右。
39.加快小微企业创新园建设,全额兑现杭州小微企业园扶持*策。
40.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高水平“双创”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万元、70万元、50万元资助。
41.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区级众创空间,在认定当年起3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5万元、20万元资助。
42.对市级以上孵化器内的孵化企业给予房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单家企业享受面积不高于平方米,享受期限为认定为孵化企业当年起3个会计年度。
43.对每年评选认定的十大工业功勋企业(优秀企业家)、十大工业优秀企业、十佳高新潜力领*企业给予奖励。
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可采取“一企一策”。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优惠*策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上述相关*策。
具体操作细则由各牵头职能部门制定,报区委办、区*府办备案。同时,我区之前出台的涉及制造业发展的文件,《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年)》(富*办〔〕20号)等5个文件(见附件1)继续执行;《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留心留根”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实施意见予以修订;《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关于深入实施高新工业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富*﹝﹞4号)、《富阳市人民*府关于部分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办法的补充意见》(富*函〔〕号)已经整合体现在实施意见中,原文件废止。
本说明从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由区*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继续执行的产业扶持*策清单
2.需根据“新制造业计划”修订完善的产业扶持*策清单
3.“新制造业计划”实施后废止的产业扶持*策清单
4.“新制造业计划”工作责任清单和职责分工
附件1
继续执行的产业扶持*策清单
序号
*策名称
文号
1
《杭州市富阳区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
富*〔〕7号
2
《富阳区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的实施意见(-年)》
富*办〔〕20号
3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富*﹝﹞6号
4
《关于实施富阳区应对贸易摩擦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的补充意见的处理意见》
府办简复第0031号
5
《杭州市富阳区加快小微企业创新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富*办〔〕21号
附件2
需根据“新制造业计划”修订完善的
产业扶持*策清单
序号
*策名称
文号
1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留心留根”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
富*〔〕8号
附件3
“新制造业计划”实施后废止的
产业扶持*策清单
序号
*策清单
文号
1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关于深入实施高新工业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
富*﹝﹞4号
2
《富阳市人民*府关于部分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办法的补充意见》
富*函〔〕号
附件4
“新制造业计划”工作职责清单与职责分工
为认真贯彻杭州全面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高新工业强区”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振信心、激发企业活力,持续推进富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富阳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是杭州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富阳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发挥转型优势、补齐工业短板,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总的要求是,坚定“高新工业强区”不动摇,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抓住“创新发展、融杭发展、转型发展”总原则,坚持与大都市产业发展一体化的标准,增总量、优存量、促增量、提质量,攻坚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规范传承经典民生产业,全面整治“低散乱”和淘汰落后产业,着力将富阳打造成为全省高新制造业金名片、高新产业发展新高地、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
实施“”专项计划,即:通过“6”年时间,聚力构建高能级产业发展、高成长企业培育、高层次创新生态、高效率要素配置、高效能服务保障等“5”大体系,到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达到“3”千亿元目标。具体按照“三年重点筑基、六年实现突破”分步推进:
三年重点筑基。到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年翻一番,达到75亿元,年均增速15%以上,其中工业技改投资、新引进项目投资分别达到45亿元、35亿元;新增营业收入百亿元以上企业1家、十亿元以上企业9家;规上工业企业和制造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家和家;全社会研发经费(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35%。
六年实现突破。到年,制造业基础进一步夯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年翻一番,达到亿元,其中工业技改投资、新引进项目投资分别达到70亿元、90亿元;规模效益实现翻番,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制造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0家、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百亿元以上企业2家、十亿元以上企业40家;全社会研发经费(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8%。
三、重点举措
序号
条款
责任单位
事项
工作任务
(一)构建高能级产业发展体系
1
攻坚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
不断巩固深化“产业第一、产业当中高新产业第一”的理念,以数字经济为引领,把培育和引进以高新制造业为主体的新兴产业作为主攻方向。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招商委办、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通过6年左右时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达50%以上,形成以数字经济为引领,光通信、高端装备制造业、医药及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百亿产业,招引培育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磁悬浮+、集成电路、光电激光等五大十亿产业,全力构建以高新制造业为主体,具有富阳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2
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
加快提升改造光通信、铜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全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面覆盖,传统产业由产业链下游向产业链中上游延伸,从高投入低产出向低投入高产出转型,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层级。对获得省、市“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力争到年光通信、铜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等产业增加值率提升3个百分点,分别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29.3亿元、35.6亿元和20.3亿元。
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区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3
规范传承经典民生产业
保护传承中药、工艺美术、古法造纸等经典产业,规范提升上官球拍、大源金属门窗、永昌“三行业”等民生产业,努力打造一批历久弥新的历史经典产业和藏富于民的民生产业。
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文创办、区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将张小泉刀具、新南藤竹、导岭湖笔、藤欣工艺伞、*氏豆制品、富春江宣纸、东坞山豆腐皮等老字号纳入保护范围,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老字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区商务局
4
全面整治“低散乱”和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关停一批、提升一批、入园一批原则,加大力度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区财*局、区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淘汰落后的产能项目,按从高原则给予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净值的40%奖励(以企业前三年上缴税收的平均额为限)或该企业前三年上缴税收平均额70%奖励;对制造业再投资,转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项目投产后三年地方财*贡献部分给予50%奖励。
(二)构建高成长企业培育体系
5
突出企业主体作用
聚焦制造业企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降本减负、金融服务、*策扶持等方面精准发力,充分发挥企业在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中的市场主体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在回归主业、做强实业方面勇于担当、做好表率。
区级机关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立足乡贤的资源优势、人脉优势和渠道优势,引导广大乡贤主动参与“新制造业计划”,在打造以高新产业为引领、智能制造为主体的高新产业格局上发挥积极作用。
区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6
开展企业梯度培育
实施“鲲鹏计划”,做大百强企业,建立百亿、十亿企业培育库,对制造业在富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分档定额奖励;对首次达到亿元、10亿元以上企业分别授予“杰出贡献企业”和“突出贡献企业”。
区经信局、区统计局
对年营收超过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连续三年实缴税收增速保持10%以上的,当年增长超10%以上部分形成的区财*贡献部分,给予全部奖励。
区经信局、区财*局
实施“小巨人计划”,加快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和“隐形冠*”。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企业分别给予万元、万元奖励(含省市奖励)。
区经信局
实施“雏鹰计划”,做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潜力企业,对认定为市“雏鹰计划”培育工程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高新潜力培育企业当年形成的区财*贡献增长超10%部分给予50%奖励。
区科技局
区经信局
推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对首次上规的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规后连续三年在规企业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
对“个转企”后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
区市场监管局
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建立新一轮企业上市培育库,优化完善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力争3年内实现3家企业上市。
区金融办
7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
加大制造业新建(技改)项目财*支持,列入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和数字化攻关项目的,给予全额配套。
区经信局
对单个新建(技改)工业项目投资额(设备、软件)在万元(含)以上的,实施分类分档支持,其中攻坚突破的五大百亿产业和五大十亿产业项目或高新潜力企业实施的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的8%、最高0万元补助,其他产业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的3%、最高万元补助。
鼓励节能技术改造,企业单个项目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节能率达到5%以上,按国内先进项目、省内先进项目、一般性项目,分别按设备投资额的10%、8%、6%予以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推进装备、制造生产线的数字化改造,打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推动全区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跃上新台阶。
8
提升质量品牌标准
加快质量强区、品牌强区、标准强区建设,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各级*府质量奖、驰名商标、名牌产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到年,实现省*府质量奖零突破,每年完成国家、行业(浙江制造)标准6项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对获得国家、省、市*府质量奖(提名奖)的,按杭州市*策全额兑现;对获得区级*府质量奖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区市场监管局
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途径)的,给予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每增加一个认证单元再奖励10万元。
对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等区域性品牌的,奖励15万元;对获得省级商标品牌基地、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
区市场监管局
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包括“浙江制造”标准)研制项目的第一起草单位(第一起草单位为研究院所的,列在其后的企业视为第一起草单位),完成一个标准项目,分别给予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参与产品标准研制的单位,分别给予减半奖励。对列入国家、省、市、区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单位,考核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项目主体单位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
9
鼓励应用本地产品
推荐企业申报《杭州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优质杭产品推荐目录》。鼓励支持制造企业和优质电商平台联动提质,成为优质电商平台供应商,参与搭建“杭州制造”展示平台。
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建立首台(套)产品应用激励机制,完善首台(套)产品扶持和保险补偿机制,对省级认定的国内、省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分别给予万元、万元奖励(含省市奖励);
区经信局
10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对首次获得“浙江制造”国际互认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每增加一个认证单元再奖励10万元。
区市场监管局
支持企业国际市场布局多元化,鼓励企业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包括波兰、土耳其、埃及、南非和迪拜等重点展会。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展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以及应对各类国际贸易摩擦案件。
区商务局
(三)构建高层次创新生态体系
11
积极培育创新主体
把创新驱动作为高新产业发展的核心战略,建立科技创新有效投入持续增长机制,使全区创新体系更加完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区科技局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提交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并通过省级评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补助(含杭州市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市高企”、“国高企”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奖励(含杭州市奖励)。对新引进的国高企给予50万元奖励。
区科技局
鼓励企业应用创新券购买服务,企业全年使用创新券总额低于1万元可全额补助,超过1万元部分补助50%,累计最高5万元,“国高企”、市“雏鹰计划”企业(含市高企)、高新潜力培育企业累计最高20万元。
12
支持企业创新投入
优化完善研发经费补助*策,建立科技创新有效投入持续增长机制。高新潜力企业给予研发投入额10%、最高万元补助,其他企业给予研发投入额5%、最高万元补助。
区科技局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补助,参照杭州市*策执行。
区科技局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科技项目扶持力度,按照A、B类项目,分别给予研发投入的30%、20%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区科技局
产学研合作项目产业化后,按企业实际支付高校院所技术交易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区科技局
对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并通过鉴定,获得省级科技成果登记或获得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证书,在我区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每项5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
区经信局
13
推动创新平台创建
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创建国家、省级制造业中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创建要求给予资助。
区经信局
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或服务型制造公共平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区经信局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万元、50万元、15万元奖励。
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省、市*策给予配套。
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优化科技创新顾问制度,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区科技局
支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带人才、带项目、带团队在我区建立创新创业研究院、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等,开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服务,以基本运营费、房租补助和绩效考核奖励相结合的方式给予补助。
区科技局
14
保护企业知识产权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区市场监管局
对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专利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省级专利金奖、优秀奖,且已在我区实现产业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和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获得的银行贷款,给予银行基准利率的实际利息额的50%补助,贴息期限为1年,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
对开展专利维权的、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的企业,按其获得省、市维权资助金额进行1:1配套,专利维权企业同一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其实际支付费用。
(四)构建高效率要素配置体系
15
深化亩产评价应用
深化亩产评价应用。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科学开展亩产综合评价,修订《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通知》(富*办〔〕47号)和《杭州市富阳区人民*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实施意见》(富*函〔〕43号),制定出台用电、用水、用气、碳排放、排污差别化*策,加强亩产评价结果资源要素差别化*策应用,倒逼要素节约集约,为高新制造业发展腾出空间。
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16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实现工业“标准地”出让全覆盖,工业“标准地”出让达到%,每年工业用地出让量不低于总出让用地量的40%。
区发改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对普通工业用地,按所处地块工业基准地价确定出让起价,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大、带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经区*府同意,可按地块工业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起价。
区发改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对项目招商中要求实行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的项目,可以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地。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存量工业厂房、存量工业用地租赁、改变用途、转让、改扩建等实行规范管理。
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对有明确上市计划的高新潜力企业,优先满足用地需求。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17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按照“1个省市联动基金,X个区级产业基金”,建立“1+X”*府产业基金体系。积极争取上级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在我区落地,组建科技投资引导基金、孵化园区产业引导基金、富春湾新城创业创新产业基金、农创客农业综合开发基金、文创产业引导基金等多个区级产业基金,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基金规模扩大至15亿元左右。
区财*局、区金融办、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文创办、区农业农村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
深化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运行机制,化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区科技局
探索建立*府国有平台公司直投,支持制造业企业(项目)机制。
区财*局(国资办)
完善在富金融机构评价激励机制,修订《富阳区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提高银行对制造业企业信贷规模的考核比重,将中长期贷款规模纳入考核内容,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区金融办
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杭州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增信工具,帮助企业实现债券融资。
加快“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动更多金融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接入平台,最大程度降低融资成本。
进一步整合*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担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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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人才引育工程
发挥省市区人才*策撬动作用,加强人才精准供给。
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
引导区内制造业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本科生定向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的人才引育机制。
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
建立健全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大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淘汰腾退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力度,加快培养高新制造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
区人力社保局
优化“十佳系列人才”、“富春特支人才”、“富春特聘专家”等人才评选机制,提高制造业人才评选比重,通过*策倾斜、加大奖励力度等形式促进企业留才用才。
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
建立新锐企业家培育库,每年分别举办红色教育培训班、创新创业人才进修班、后备人才进修班等,通过专业培训、实践锻炼、跟踪管理和动态调整等方式,每年培育新锐企业家50人以上。
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区工商联
贯彻执行对年薪(税前)30万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实施财税支持*策。
区税务局
对经杭州市根据企业在杭纳税规模认定的制造业企业人才可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购买首套住房、车牌竞价补贴等待遇,根据担任职务与工资性收入标准可认定为B-E类高层次人才。
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公安富阳分局
研究出台制造业企业中高层管理(技术)人才子女,按照父母就业地入读公办中小学办法。
区教育局
每年启动建设0套以上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对象向在高新产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倾斜,解决高新企业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
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
对符合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申请建设职工租赁房(含行*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制造业企业,用地和总建筑面积规定范围内的,不补交土地出让金。
区经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推动开发区集团、杭州富春湾集团根据园区内产业人口规模,科学测算、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设职工租赁房、园区子弟学校,缓解园区内职工住房难、子女就学难问题。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集团、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杭州富春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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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环保节能准入
支持区重点制造企业为发展生产而配备符合国家产业规划的表面处理配套生产工艺和设备。
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推进杭州富春湾新城、上官、金桥、鹿山等区域环评,到年我区各级产业平台、特色小镇区域环评改革全覆盖,对已完成区域规划环评及审查的,其负面清单外的项目环评可降低一个等级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做好杭州市下放权限的对接,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流程,对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
区发改局
(五)构建高效能服务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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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减税降费
落实国家增值税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配套*策,全面落实留抵退税制度,做好增值税效应分析,对税负上升企业一对一落实上门*策辅导。
区税务局
加强宣传和辅导,简化优惠办理流程,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策落实,开展“八税二费”落实成效“回头看”,对符合条件未足额享受的,逐户落实到位。
区税务局
按杭州市规定执行社保缴费比率,鼓励促进就业。
区人力社保局
督促电力、燃气企业落实省市电价和煤改气企业优惠气价*策,开展电价、天然气价格*策落实,以及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涉企收费只减不增。
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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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专业平台能级
推进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富春湾新城两个重点平台高质量发展,建立用地保障清单,到年,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富阳特别合作区、杭州富春湾新城、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整理制造业用地0亩以上,用于保障制造业项目落地。
区发改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
要按照邻里中心理念,完善基础和公共配套。
杭州富春湾集团、开发区集团
按照“一园一业”发展要求,银湖、东洲、金桥三大片区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场口、新登、富春湾等区块重点布局高端装备制造业,富阳“药谷小镇”主攻生物医药制造业,到年,力争将杭州富春湾新城建成“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区发改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
以特色小镇理念改造提升块状特色产业园,加快建设上官球拍、大源金属门窗升级示范园。
区经信局、上官乡、大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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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小微园区建设
加快小微企业创新园建设,全额兑现杭州小微企业园扶持*策。
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加快小微企业创新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富*办〔〕21号),按照运营成效可享受认定、引企、引才奖励,经审定的入园企业可享受房租补助、财*奖励,每年新建、改造小微企业创新园5个以上。
区科技局
推进国有平台建设小微企业园(产业园)。
各平台公司
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高水平“双创”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万元、70万元、50万元资助。
区科技局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在认定当年起3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5万元、20万元资助。
区科技局
对非*府机构建立的孵化器内的孵化企业给予房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单家企业享受面积不高于平方米,享受期限为认定为孵化企业当年起3个会计年度。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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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项目招引建设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进一步优化完善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委员会,建立健全专班服务、工作比武、绩效考核三大机制,统筹全区产业发展资源要素,紧盯市内产业转移项目,加快项目对接、项目审批、项目建设;聚焦“工程”等重大产业项目引进落地,力争每年落地项目50个以上,10亿元项目3个以上,在50亿元项目上实现突破。
区招商委办、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
实施“留心留根”工程,摸清拟外迁优质企业名单并建立动态名录库,落实专员联系,主动掌握企业动向及需求,千方百计留住富阳优质企业,加快探索本土企业提档升级、二次创业专项激励*策,切实增强本土企业的发展信心,继续扎根富阳、茁壮成长。
区经信局、区招商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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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巩固以“企业点题、部门答题”为核心的服务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四套班子领导联系重点企业、高新潜力企业、困难企业、拆迁企业、重点招引项目、重点推进项目清单,深化区领导、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服务专员三级服务机制,实现服务企业“全覆盖”。
区经信局(区服务企业办)、区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建立企业反映问题绿色通道和精准帮扶反馈常态化机制,花更多时间和精力给民营企业家送温暖、树信心,打造富阳服务企业“金名片”。
区经信局(区服务企业办)、区工商联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以清单化、标准化将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固化为标准,进一步压缩环节、精减事项,按照企业赋码到竣工验收“最多90天”改革工作要求,完成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改革。
区跑改办、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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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资金统筹
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策支持,建立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资金支持,国家、省、市项目按照*策要求,给予配套。
区财*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同一项目获得资金按照“从高、不重复、晋级补差”享受,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享受本*策情形,以实施细则为准。
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要求,全面梳理整合现行产业扶持*策,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细则,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机制,合理确定各项财*扶持*策的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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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合力兴工氛围
成立富阳区全面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建立并落实专题例会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区委办、区*府办、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每年召开高新工业强区大会,对十大工业功勋企业(优秀企业家)、十大工业优秀企业、十佳高薪潜力企业、十佳外贸出口企业等进行表彰奖励,让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家、尊重企业家。
组织创业创新大赛及创新论坛,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制造业企业的先进典型和突出贡献,宣传新制造业计划的各项行动和举措,凝聚全社会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第一位的是牵头单位
信息来源:各相关*府部门网站
山泰主营:
一、项目申报
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市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省市级重大专项等;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人才及各类项目申报二、知识产权
商标、专利、软著及版权代理、打假维权、诉讼等知识产权服务三、科技服务
新产品鉴定、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