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我市广东省稳定就业奖励及脱贫攻坚劳务产业奖励资金已全部到位,为方便符合条件人员申领,现将奖励*策、对象及条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望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符合条件人员踊跃申报。
一、转移广东省务工稳定就业奖励申请材料与申请程序
(一)奖励*策
1.建档立卡劳动力广东稳定就业满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分别给予元、元、元、0元的奖励。
2.非建档立卡劳动力广东稳定就业满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分别给予元、2元、元、元的奖励。
(二)对象及条件
1.年1月1日起转移到广东省务工的泸水籍务工人员。
2.可一次性申报,也可分阶段申报,每个阶段的奖励资金只能申领一次,同一劳动力只能享受最长12个月的奖励,鼓励一次性申报。
(三)申请材料
1.珠海市扶持怒江籍劳动力转移广东省稳定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
2.珠海市扶持怒江籍劳动力转移广东省就业人员花名册;
3.务工证明(或劳动合同)和银行工作流水(或社保参保证明);
4.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复印在A4纸上),外地卡需明确到支行。
(四)申请程序
1.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好申请表
2.把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到泸水市驻珠海工作站、村、乡(镇)审核盖章后交至市就业局。
二、泸水市脱贫攻坚劳务产业奖励申请材料与申请程序(仅限建档立卡户,含福贡、兰坪搬迁入住泸水建档立卡户)
(一)奖励*策
1.省外务工(不含广东省)奖励。建档立卡劳动力在省外(不含珠海)稳定就业1个月给予元/人奖励,稳定就业3个月再给予元/人奖励,稳定就业6个月再给予元/人奖励累计最高奖励元/人/年。
2.州外省内务工奖励。建档立卡劳动力在州外省内稳定就业1个月给予元/人奖励,稳定就业3个月再给予元/人奖励,稳定就业6个月再给予元/人奖励,累计最高奖励元/人/年。
3.州内务工奖励。建档立卡劳动力在州内稳定就业1个月给予元/人奖励,稳定就业3个月再给予元/人奖励,稳定就业6个月再给予元/人奖励,累计最高奖励元/人/年。
(二)对象及条件
1.年1月1日起转移到省外(不含广东省)、州外省内、州内的泸水籍建档立卡务工人员及福贡县、兰坪县搬迁入住泸水建档立卡务工人员(需社区开具证明)。
2.鼓励稳定就业满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一次性申请。
(三)申请材料
1.泸水市脱贫攻坚劳务产业奖励办法(试行)审批表;
2.务工证明(务工企业出具)或务工本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工资银行流水(没有硬性要求,能提供最好);
4.务工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复印在A4纸上),外地卡需明确到支行。
(四)申请程序
由本人或家庭成员申请并报所属村民委员会审核盖章后报送乡(镇)审批。
咨询方式
泸水市驻珠海工作站:蒋学平
泸水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各乡(镇)社保中心
六库镇:杨雪峰
上江镇:杨正丽
老窝镇:和志伟1539340
鲁掌镇:杨建伟
片马镇:敖翔18869791
大兴地镇:杨丽琴18860852
称杆乡:曾立峰
古登乡:林相合
洛本卓乡:李俊1359567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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