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石月亮、下娃底、福兴、广场片区已被征收的棚改居民户:
根据《福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贡县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福政发〔〕号)文件和年度棚改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将对石月亮、下娃底、福兴、广场片区(以下简称“四个片区”)部分已征收的房屋进行拆除,现就有关腾房事宜通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四个片区蓝线范围内的已征收户;
二、搬迁范围:详见四个片区腾房范围蓝线图。各被征收户如有不明之处,请到棚改办或电话咨询,联系人及陈亮 张春和;
二、腾房期限:石月亮、下娃底、福兴片区蓝线范围内的已征收户于年10月23日前腾空住房;广场片区蓝线范围内的已征收户于年12月10日前腾空住房。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被征收户按期腾房并自行搬迁,如规定时限内未搬迁的,将扣除腾房奖励;
(二)请各被征收户要自行结清水费、电费,并将水电销户清单和住房钥匙递交至县棚改指挥部。县棚改指挥部根据《补偿协议书》,对已补偿过的内容进行全面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享受腾房奖励。
(三)蓝线范围内签订了《货币补偿协议》的征迁户,已经腾房且通过验收的,请到县棚改指挥部领取全额补偿款。
(四)蓝线范围内签订了《实物安置补偿协议》的征迁户,请于年9月20日前到县棚改指挥部申请临时过渡安置房。
特此通告
福贡县易棚双推执行指挥部
年9月8日
编 辑:何剑
责 编:李孙清